請問從印度進口東西到中國是不是按照最惠國稅率收取關稅?
一、不能籠統地說最惠國稅率的,對各個國家的各個不同種的商品,在進口到外國的時候,應繳納多少關稅,海關是有海關商品編型搜碼的,其中就明確列出了每種商品的關稅的稅率,最惠國關稅稅率待遇,是由我國與外國政府就雙方的貿易及關稅待遇談判的結果,對某個國家來將,不是每種商品都可以享受最惠國關稅待遇的。
二、從印度進口到中國可以享受最惠國進口稅率。印度與中國于1978年恢復了官方貿易,1984年,兩國簽訂了最惠國貿易條款。中印相互提供比最惠國稅率更為優惠的關稅待遇。
1、優惠稅率:部分商品可以享受協定稅率,但需要出具原產地證明。
2、商品編碼為71131190.90 沒有海關監管條件 法定計量單位:克
3、使用于進口最惠國稅率20%
4、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為CIF假,假設10000塊人民幣為CIF完稅價格,關稅:10000*20%=2000
5、增值稅:(10000+2000)*17%=2040
三、個人進口需要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貿易公司接收貨物并代為辦理清關手續。繳納代理費。如果找了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貿易公司,那么快遞進來的貨物運單上面的收貨人就是這個貿易公司,快遞公司會按照運單上面的電話聯系收貨人并要求收貨人提供單據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
擴展資料:
各種名目的關稅也都是進口稅,例如,優惠關稅、最惠國待遇關稅、卜模歷普惠制關稅、保護關稅、反傾銷關稅、反補貼關稅、報復關稅等。使用過高碼納的進口關稅,會對進口貨物形成壁壘,阻礙國際貿易的發展。
進口關稅會影響出口國的利益,因此,它成為國際間經濟斗爭與合作的一種手段,很多國際間的貿易互惠協定都以相互減讓進口關稅或給以優惠關稅為主要內容。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就是為了促進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為目的而簽訂的一個多邊貿易協定,它倡導國際貿易自由化,逐步取消各種貿易壁壘,其中最主要的一項措施就是通過締約方之間的相互協商、談判,降低各國的進口關稅水平,對締約方的關稅加以約束,不得任意提高。
由于關稅是通過市場機制調節進出口流量的,在階段還允許以進口關稅作為各國保護本國經濟的合法手段。但通過幾個回合的關稅減讓談判,各國的關稅水平大大降低。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進口關稅
印度進口關稅稅率表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說明:
一、課稅總額=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特殊額外關稅
應納稅值= CIF總額+起岸費(1%CIF總額)
基本關稅= 應納稅值×基本關稅率
額外關稅=(應納稅值+基本關稅)×額外關稅率
教育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率
特殊額外關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特殊額外關稅率
二、進口到印度的產品印度當局所征收的稅種包括有:
1、 基本關稅
2、 額外稅
3、 教育稅
4、 額外稅收
5、 特殊額外稅收
6、 其他額外稅例如是抵消稅、反傾銷稅、安全稅等等。
以下是對其所征收的稅種的一些簡單的介紹:
印度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稽征管理制度的總稱。
稅制結構 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占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占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占18%。中央征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征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 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于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制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 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制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征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個人所得稅 印度1986年就已開征所得稅,現行稅法系1961年修訂后于1962年4月1日實施的。規定列為應稅所得的有六類,即經營與專業性開業的收益與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財產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證券利息以及納稅人不屬經營所得的機器設備、廠頃豎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列表:
產品種類相關進口關稅稅率:
紡織品:基本關稅率15% --- 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 4%;
服裝:基本關稅率25%---150%盧比/平方米;特殊額外關稅率4%;
輔料: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手乎兆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飾品:基本關稅率5%;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家用電器:畢租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電子產品:基本關稅率10% ---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皮革及皮革制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陶瓷: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醫藥用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5%;特殊額外關稅率4%;
化妝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玩具: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 (或0);特殊額外關稅率4%;
飲料:基本關稅率30%;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酒精飲料: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0; 特殊額外關稅率4%;
黃金與珠寶: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茶葉: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水果:基本關稅率30---40%;特殊額外關稅率4%;
葡萄干:基本關稅率100%;特殊額外關稅率4%;
蔬菜: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參考資料:
印度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稽征管理制度的總稱。
稅制結構 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占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占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占18%。中央征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征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 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于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制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 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制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征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個人所得稅 印度1986年就已開征所得稅,現行稅法系1961年修訂后于1962年4月1日實施的。規定列為應稅所得的有六類,即經營與專業性開業的收益與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財產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證券利息以及納稅人不屬經營所得的機器設備、廠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個人(包括未分家的印度人家庭)。個人區分為居民、非常住居民及非居民。劃分標準主要是應稅年度或該年前若干年內在印度居住時間的長短。居民要就其全世界范圍所得納稅,非常住居民則只就印度境內所得及由印度控制的國外源泉利得納稅,非居民只就其印度境內所得納稅。
對于未分家的印度人家族,只要在應稅年度該家族的事務控制與管理不完全在印度境外,即為印度居民。如果在應稅年度前10年中,家族管理者有9年不成為印度居民,或者在應稅年度前7年中有730天以上不住在印度,則該家族不是常住居民。
未分家印度人家族就家庭的全部所得納稅,不對家庭成員來自家族此類所得任一部分所得征稅,也不作為確定該成員適用稅率時的所得組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印度稅制
出口印度方便面關稅多少
出口印度方正檔便面需要繳納的關稅是35%。印度對于所有進口商品都實行了一定的關稅政策,而關稅稅率的確定是由進口的商品所屬分類以及其原產國等因素決定的。對于方便面這類食品產品,由枝氏于印度國內對其的生產基本上處于萌芽階段,因此采取了與國內對等的35%關稅保護政策。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印度有時候也會舉搭亂對特定的商品實行臨時關稅措施,因此具體稅率可能會隨時發生變動。
印度對部分等級的大米出口征收20%關稅,他們為何要實行這個措施?
印度實施這個措施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能夠確保本國糧食供應,因為全球糧價應氣候和俄烏沖突等因素而不斷上漲,印度這一舉措可能會進一步影響到國際糧食市場,但是采取這一舉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防止本國的糧食出口到其他國家而導致本國的糧食供應不足,從而出現饑荒現象。
印度向全球過一百五十多個仿者國家出口大米,貿易額占據全球大米貿易額的40%,早在2021年,印度大米的出口量就達到了創紀錄的2150萬噸,排在其后的泰國,越南,巴基斯坦和美國加起來都不及印度,不過由于今年以來產米區降雨量減少影響產量,很多地區大米產量不再像以前增長如此可觀,所以為了限制大米出口做出了這一舉措,主要也是為了能夠保證本國糧食供應不會出現太大問題,保證自己國家居民能夠有著足夠多的糧食。
今年全球糧食價格因為熱浪,干旱,俄烏戰爭等相應的因素而飆升,在糧食價格上漲情況之下,印度選擇限制本國糧食出口,實際上就是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證本國糧食供應,因為如果不采用這一舉措,很有可能國內大部分糧食供應商會選擇將糧食賣到國外價格相對較高的地區,從而賺取巨大的經濟利潤,但是這一舉措很有可能氏派會導致本國糧食供應不足,所以通過收取關稅的辦法,讓很多供應商放棄選擇將自己本國糧食出售到其他高價格國家。備核薯
通過上述相關內容,我們大致知道到印度之所以會采取這樣的舉措,主要是為了更好保證本國糧食供應,避免自己本國糧食流入其他國家,而造成自己本國居民出現糧食饑荒現象,畢竟今年全球受季節氣候影響,很多國家的糧食產量并不高。
為何要征中國太陽能板25%保護性關稅?
7月16日,根據印度某媒體報道,這一建議符合仔悶眾多印度國內太陽能制造商的訴求。他們認為,開發商大量進口中國和馬來西亞的太陽能板對他們造成了“傷害”。
DGTR的報告中提到,中國對印度太陽能板的出口從2016年上半年占出口總量的1/5,到下半年上升至2/5,“中國開始更加積極地瞄準印度市場”。
報告稱埋戚卜,印度國內的太陽能板行業因為相關產品的進口量激增而受到影響,市場占有率不斷降低。從2014年到2018年占比分別為10%,4%,8%,7%。 “保護性關稅可以防止進口太陽能板完全侵蝕我國太陽能工業的生產基地”。
但是,這一保護性關稅對依賴進口太陽能板的印度開發商來說,無異于一個噩耗。
“收兩年的稅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這點時間對于國內產業復蘇來說太少了。損失最多的是那些依賴進口產品的開發商”,Vinay Rustagi補充道。
援引中國機械和電子產品進出口商會的聲明稱,“對印度國內太陽能產業造成損害的真正原因是印度生產商采取激進定價的做法,而不是進口?!?/p>
援引該商會光伏產品生產部門秘書長張森的話稱,“該命令一旦實施,將對支付高額關稅的印度買家和中國的制造商都造成傷害”。
但是,報道彎穗也表示,在印度財政部正式采納這一建議之前,還有談判的空間。
印度財政部發言人馬利克(D.S. Malik)稱,DGTR的建議一旦在印度政府的官方記錄發表,就會生效。商務部發言人穆克吉(Monideepa Mukherjee)沒有立即回復媒體尋求置評的電子郵件。
目前,印度某媒體表示,來自中國大陸、中國臺灣、馬來西亞的企業代表,以及中國大使館和歐盟委員會代表都向DGTR提出交涉,反對這一保護性關稅。
來源:觀察者網
印度關稅為什么那么高
1、印度鼓勵本國工業。印度政府認為,增加關稅將有助于保護本國制造業和農業。通過加征關稅,可以使本國產品具有競爭力,含棚兄從而促進國內生產,減少外國商品的消費。
2、社會壓力。印度政府面臨著本國民眾對價格和就業總量的要求。雖然印度對進口商品征收高額關稅,但由于本國工業和農業比較發達,國內價格相對較低,從而給本國消費者帶來一定談襲的實惠。
3、影響貿易和經濟狀況。印度政府希望和粗通過加征關稅,保護本國內需市場,減少外國進口商品對印度經濟的影響,從而實現經濟穩定。